總統選舉當選無效的判決終於定讞了,雖然對我來說,連宋敗訴在「民主法治」國家裡,應該是個十分合理的結果,但是看看在野黨的反應,似乎又不是那麼
一回事,它變成了「民進黨」政府的「司法干預」,甚至還揚言「司法已死」,一切似乎又變得疑雲重重,讓我這樣說吧,王育誠的腳尾飯,不是單一事件,它只是
整體台灣媒體與政治環境,甚至可以說是部分人民腦袋邏輯思考出現偏差的另一個印證而已。
講到民主選舉本身就是一種零合遊戲,贏家全拿,沒有什麼改變的空間,除非出老千被捉包,不過,在指控人家出老千之時,最好同時也真正掌握到對方出千
的證據,還要讓大家都能信服,而這個,就是王育誠腳尾飯事件裡的精髓了?王先生信誓旦旦的說有祭品蟑螂,卻從頭到尾連一條蟑螂鬚都沒辦法讓人家看到,反而
是自己人去「模擬」祭品蟑螂,反觀319槍擊案,無法阻止也無須阻止某些人士對於此事件真實性的懷疑,但!在種種質疑的背後,是不是有證據可以去證明質疑
是真的呢?我可以質疑我家隔壁的狗把我的鞋子咬走,以致於我考研究所當天沒鞋子可穿(這事是真實發生的),所以我合理懷疑那隻狗或幕後指使者不想讓我順利
去考研究所,但是,這樣的邏輯對嗎?我可以提說方圓百里之內,只有這隻狗會咬我的鞋子的假設,也可以假設那隻狗的主人,是我考研究所的競爭對手,所以他的
犯罪動機最高,甚至,我也可以捏造佛祖托夢給我,說是這隻畜生幹的好事,但是,有基本常識的人都知道,這些完全不能當證據,也無法說服法官去相信,而事實
上,在野黨的困境就在這裡,什麼奇美小護士、什麼深喉嚨、什麼鐵條裡射子彈製造傷口,還去做了射豬肉的模擬測試,說真的,這些做法太可笑了,等級跟佛祖托
夢可以說是並駕齊驅,在強調一次,有所質疑是可以的,但是,要告就要有證據,而且,根據民主法治國家的司法原則,告訴者必須提證據證明對方有罪,而不是被
告者要提證據證明自己無罪。
如果民主是價值,法治就是規範,不遵守法治,就沒有民主可言,更重要的是,司法是否可以獨立運作,在野黨對於這次的判決不利於他們時,就宣稱司法受
到污染,嗯,這樣的邏輯根本就不是邏輯,只是不面對現實而已,現實就如我上述的,給個有力的證據,一切都可以翻盤(同樣的,在說司法不公的時候,給個證
據,不要因為自己輸了判決就起肖,說到這,又讓我想到蘇盈貴的大法官事件,有沒有人記得,這件事最後也是在檢舉者蘇先生提不出證據的情況下,整個一個的結
束的?),沒有有力的證據,就願賭服輸,不然,社會的價值要如何維繫呢?也許在說到這裡時,還有人會番,他明明作假的那麼明顯,這樣才是教壞小孩子大小
吧!唉唉唉,這樣的想法完全契合了王育誠腳尾飯的精神啊?明明就是有祭品蟑螂啊?說真的,王育誠的腳尾飯事件,真是給了我不少的啟發啊?
如果我認定是那隻狗咬走我的鞋子,連他在路上走,我都可以解讀成他在物色下一雙鞋,但是,這完全不算是合理且合乎邏輯的思考,完全是把我的意識型態
給凌駕在邏輯思考之上了,在平時,也許這只會是一種偏見,但是!當它是國家大事,是民主法治的一種體現時,卻很可能變成戕害司法、誤導民眾、破壞民主價值
的行為,千萬要小心啊!尤其是,可能會有許多的人民因此而被誤導,變成一種集體反智的狀態時....是最可怕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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